法律硕士专业学位(法学本科)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(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)的法学专业毕业生,主要为各行业领域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信仰,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专门型、应用型法治人才。本专业学位设置司法法务、商事法务、政务法务三个培养方向。
1. 司法法务
注重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发展,培养从事公、检、法等司法机关法律工作的法治人才,以适应司法实践工作的需要。
2. 商事法务
培养公司治理、知识产权运用等法治人才,强化培养学生商事思维和商事实务的职业思维和职业能力。
3. 政务法务
培养能够从事行政立法、决策咨询、行政争议解决等政府法律事务的专门法治人才,注重学生政务法务领域专业知识的储备和职业技能的训练。